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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
20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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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

珠宝城关于游客投诉处理意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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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2011年7月29日,苏州某旅游团一游客在珠宝城市场内旅游商品一条街的参观购物中,发现有不适当的经营方式,投诉至有关旅游部门,珠宝城随即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,确定情况基本属实,事件影响极其恶劣,经珠宝城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处理如下:

       1.从2011年8月13日起停止对旅游商品一条街放团,直到整改完毕。

       2.旅游商品一条街必须对自身经营模式进行全面整改,并把调整后的经营方式上报珠宝城公司。

       3.旅游商品一条街必须保证以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,否则珠宝城有权终止场地使用合约。

       4.此处理意见上报市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所等相关管理部门。

 

诸暨华东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

2011年8月